建廷篷房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范本
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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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xx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2018 年 11月 6 日发布 2018广东(佛山)xx城市博览会展览及配套活动总承包服务 项目(项目编号:CLPSP17FS00ZC54)的采购公告,建廷篷房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本公司(企业)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建廷篷房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建廷篷房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建廷篷房公司(企业)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建廷篷房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