篷房租赁甲乙双方的责任-上半部分
2018-11-09
1974
篷房租赁甲方即篷房承赁方,篷房租赁乙方即篷房出租方
1、篷房承赁方:甲方责任
(1)办理篷房等搭建的报建和报批手续,清理搭建现场障碍物,提供所需电源到篷房安装位置0米内。甲方的安装场地应平整(场地高低误差范围不可大于15厘米),适于安装。施工现场应可供大于三十吨载重卡车,叉车直接出入装卸货,并可以在需要叉车作业的区域内直接进行叉车作业。在乙方正常使用叉车作业的情况下造成场地损坏,乙方一概不负责。否则,由此产生的材料额外搬运以及附属施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2)按篷房租赁合同向乙方支付款项,甲方如不按期支付合同工程款,从逾期次日起,须每日向乙方支付拖欠数额的0.5%作为违约金。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施工或停止本合同部分或全部工程,甲方仍需支付全部款项。
(3)甲方委派 负责人为甲方代表负责篷房搭建现场管理,协调搭建中的场地、水电、施工人员进出、配套项目交叉作业及安全、质量、进度、搭建内容变更和验收结算等项工作。如有人员证件办理费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提供安全保卫服务,甲方应负责乙方的物资从进场卸车到出场前的安全,并提供存放施工设备、工具的场所。在篷房及配套设施使用期间,如出现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甲方须全额赔偿损坏或丢失物件。
(5)甲方工程如遇需在篷房上悬挂物品、钻孔、借助支撑或开口装空调管等情况,应征得乙方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甲方不得在乙方篷房篷布上粘贴广告,如需粘贴,必须经过乙方工作人员同意,否则,造成的损失甲方按篷布购买价向乙方赔偿(如果可以清洗的,按¥X00.00/平方米计)。
(6)篷房的使用期间,如遇8级以上大风,大雨以及恶劣天气,考虑到人员及财物的安全性,应禁止使用临时篷房,并及时撤离人员和贵重物品。
(7)甲方必须于约定时间内:例如:2018年 11月9日当日, 提供完备的拆卸条件,如将篷房内的物件和人员全部撤出,以保证乙方顺利拆卸施工。否则, 由此引起的拆卸延误由甲方(按RMBX0.00/平方米•5天, 不足5天按5天计算)进行赔偿。
(8)因甲方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9)当篷房出租方为本次活动准备的物料已开始送往或送达施工所在地,或施工安装工作已开始进行,由于甲方及场地的原因,导致乙方停止施工而无法完成全部或部分项目,甲方仍需完全支付本合同的所有款项。如乙方按照承租方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到达施工现场,却因为甲方或场地原因导致货物无法卸车或无法开始搭建工作,由此产生的车辆等待费用、货物保管费用、转场运输费用、乙方人员人工差旅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的施工工期按原来约定的施工时间从可以施工的时间开始顺延,对此所造成甲方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需要乙方配合赶工的,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在合同金额以外另行向乙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