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请参照以下篷房使用注意事项。
1、 篷房租赁方在未征得建廷篷房之允许之前,不得允许任何使用者在篷房结构上悬挂物品。
2、 请篷房租赁方确认在搭建场所没有任何水管和电线(例如:天然气管、水管、电线、电话线等),以免影响搭建。
3、 如果有地下管线时,请篷房租赁方确认当钢钎下桩时,不会造成地下管线的任何损伤。如果没有相关图纸以获知地下水管和电线的具体位置,请与建廷篷房公司联系。
4、 搭建时电线与电线之间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篷房内部布置电线或安装任何电器,均须严格执行各种电工操作规程。
5、 如遇6-8级风,请将篷房所有的篷布(屋顶、三角、边墙)关闭。对于单座的方形尖顶篷房要完全打开。并撤出一切人员。
6、 篷房租赁方不得允许任何使用者在篷房的秘有铝合金部件上自行开孔或做任何修改。
7、 篷房租赁方应要求所有使用者在篷房使用过程中,尽量避免对篷布的损坏,例如:烟烫、刀割、染色、不适宜使用不粘胶(一旦使用不粘胶粘贴后就很难清洗,直接影响了篷房的美观和今后的利用)。篷房租赁方应承担由此类不当使用而产生的任何损害和赔偿。
8、 因篷房租赁方选用的是软体篷布的篷房,鉴于软件篷布在诸如风等外力下会产生一定的弯曲或飘动,从而有可能对紧贴篷布的展架及展品碰撞而造成损坏,因此甲方须预先通知所有需要进入篷房进行施工的最终使用商家,确保各自的展架及展品稳固、可靠,应当经得起一定的外力推动。对于贵重、易破损的物件应当采用完善的保护措施,否则篷房搭建方对出现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
9、 特提请篷房租赁方注意的是:外界恶劣的气候或环境的多方因素影响下,可能会出现诸如大风夹带少量沙尘吹入,渗水等类似现象。
10、 为保证使用篷房安全,如遇特殊恶劣天气:冰雹;大风≧100公里/小时,乙方有权或要求承租方拆卸篷房;篷房本身不具备抗雪性能,如大雪厚度>3CM,承租方有义务扫雪并立即通知出租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拆卸篷房。同时,承租方要停止使用篷房并立即撤出篷房内人员和设备。以上就恶劣天气所造成的损失,出租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建廷篷房公司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