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站安检篷房租赁 篷房用途:广州南站临时票务大厅
1、广州南站租赁用建廷篷房公司的篷房材料。(包括篷房规格:25*25*4米篷房,铝合金框架,顶布,三角布,四面玻璃墙以及玻璃门)篷檐高度达4米以上,外观整洁,色泽统一,抗风,防水,防火,篷内需装置吊扇,照明等,保证稳固与安全。
2、签订合同后,并收到乙方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 甲方一次性支付篷房租赁费用:
3、租赁方在使用篷房期间应负责保证篷房的完好、完整,对任何丢失和损坏承担赔偿责任(正常损耗及设施本身质量问题除外),并负责篷房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乙方负责提供相关技术指导。
4、对于非人力所能控制的自然灾害或者意外情况(如地震、洪水、特大暴雨、台风等)造成的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5、篷房及相关设备仅限于原地使用,租赁方不得拆除或移到它处使用。
6、合同到期时,或甲方需提前拆除篷房,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并将篷房内甲方的物件与人员全部拆除及撤出。由建廷负责拆除,篷房材料的所有权归建廷篷房公司所有。
7、如租赁方需继续使用上述篷房,使用延长期限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合同。在此期间乙方不得自行减少篷房内的配套设施。
8、乙方对于因为施工而产生或可能造成的任何合同规定之外的费用、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拆卸过程中,甲方需派人协助监督。